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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争面前,是谁在撒谎?――比较三个著名作家的战争小说

作者:李劼 2015-06-15 10:58

来源:作者博客 所属学科:全部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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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是基于《经典小说园林里的审美漫步》一段文字的继续发挥。先将那段文字摘录如下:

  要是让托尔斯泰读到《第二十二条军规》,可能会陷入一个巨大的困惑:究竟该烧掉《军规》,还是烧掉自己的《战争与和平》?因为在这两部小说之间,肯定有一个人撒谎了。而彼此不同的叙事结构,即是两种不同的撒谎方式;以悖论的形式,互相对峙着,各自作出无声的指控。夹在当中的海明威,可能会发现自己里外不是人。让女主人公死于难产,而不是钻到车轮下自杀,这在托尔斯泰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但这在《军规》作者看来,又太小儿科了。那个女护士应该生完孩子,然后回到战地医院里改做药品生意。

  读者之于这段文字产生的第一个疑问便是:三者之中,究竟是谁撒谎了?从微博上的讨论来看,大都倾向于托尔斯泰,或者海明威。惟有一个网友,怀疑是海勒,可又偏偏没有读过《军规》。尽管这三位作家的三部战争小说,都具有鲜明的尊重生命的人道原则,但各自的战争叙事,却又截然不同。从彼此互相悖反的叙事逻辑之中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肯定有人在撒谎。

  倘若跻身于这三者之间,是很难获得答案的。因为站在托尔斯泰的立场上看,海勒是个撒谎者;而从海勒的角度观察,《战争与和平》是荒唐的,不真实的。基于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视角,《战争与和平》是贵族社会的装腔作势,《第二十二条军规》则是纽约布鲁克林街头小混混的胡言乱语。于是问题只能归结为,倘若跳出三者的小说视角,究竟谁在撒谎?

  其实,最不可能撒谎的,恰好就是托尔斯泰。托氏的问题是在《复活》中有些走火入魔,硬生生地将玛丝洛娃写作了贝娅特丽丝式的神明,从而让聂赫留道夫傻乎乎地跟在后面,寻找洗心革面的机会。但即便如此,托翁也并没有撒谎。因为他后来真的那么做了,离家出走;最终在一个小车站上,撒手人寰。相比之下,聂赫留道夫的追随是可疑的,而托尔斯泰自己的求索是真实的。

  托氏在《战争与和平》里,更是一板一眼。尽管大段大段的议论,几近废话;但又恰恰是那些令人不堪卒读的文字,标明了这部小说的自言自语品性。一个人再喜欢撒谎也不至于对着镜子向自己编谎言。至于那些极其写实的人物、场面、细节当中,最令人难忘的有两处:一处是安德烈受伤倒在战场上面对天空的内心絮语,一处是天使般的娜塔莎竟然要跟一个花花公子私奔。这两个细节真实到了已经超出了小说叙说的时空,具有永恒的意味。哪怕后人再不了解当时的莫斯科及其上流社会,再不知道当时的那场战争,都会基于这两个细节作出判断:这部小说,写得太真实了。

  窃以为,撒谎者,海勒也。这并非海勒故意撒谎,而是《二十二条军规》的叙事方式本身,具有撒谎嫌疑。作为一部黑色幽默的首席代表作,《军规》将战争当作了滑稽的叙事对象。当然,以前也曾有过以喜剧笔调写战争的先例,比如《好兵帅克》。但《好兵帅克》只是将幽默聚焦于人物,并没有把战争当作好笑的事情加以调侃。除了《军规》之外,几乎在所有的战争小说里,战争都是残酷的,而不是好笑的。哪怕同样列为黑色幽默经典的《第五号屠场》,不管故事如何荒诞,战争也照样被诉诸残酷,而不是好笑。

  于是,问题又被引向了,战争究竟是残酷的,还是好笑的?答案是,对于人世间的芸芸众生来说,战争绝对是残酷的,而不是好笑的。不管战争本身荒诞到什么程度都是残酷的。事实非常简单,当战争朝你走来时,假如你故作深刻或者极其潇洒地将双手朝胸前一抱,开始调侃战争如何可笑;没准没等你把话说完,人家就一枪把你打死了。对于凡人来说,战争首先是、并且只能是,残酷的。

  可以把战争看作可笑的荒诞现象的,惟有上帝。因为只有上帝,才是战争的绝对旁观者。任何一个芸芸众生,即便恰好处在旁观者的位置上,也只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比如越战,一个非洲人也许可以站得远远地旁观。但即便是一个欧洲人,都不可能完全旁观,更不用说当时站在越南一边的中国人,更不用说卷入那场战争的美国人。不管是纽约的,还是德州的,都不可能置之度外。因此,当《军规》作者选择二战作为叙事对象以此影射和非议越战之际,非但不是上帝,而且是置身于这场战争之中的当事人之一。参战,是当事人;反战,也是当事人。作为一个战争中人,没有选择凡人的角度,而是选择了上帝的立场;不管小说写得如何成功,都已经具有了撒谎的嫌疑。这是《军规》撒谎的形而上的逻辑推断。

  《军规》撒谎的现实谬误在于,小说将美国军队里有可能发生、或者真的发生过的一些枝节,凑合到一起,以漫画的笔调,构成了一幅幅虚假的美军在战争中的滑稽造型和荒诞图景。《军规》里的许多细节,诸如争相装病,做逃兵,做生意,赤身裸体爬到树上等等,即便确实发生过,也都是个案,而并非主流。倘若美国军队真像《军规》所描述的那么混乱,那么那场世界性的以美军为主力的反法西斯战争,就根本不可能获胜。

  然而,为何这部撒谎小说能够获得那么巨大的反响?原因非常简单,既有媚俗的成功,又有因为扮演上帝而来的假设意义上的心理真实,或者说因为想要探索真相而撒谎的审美合理性。

  当美军士兵们在战场上浴血奋战之际,美国学府里的学生们却为此跟美国政府搞反战运动。要说荒诞,两边都荒诞;要说幽默,两边都幽默。以战争的方式击败法西斯之后,是否能够继续以战争的方式消灭共产主义?历史已经作出了回答。因此,美国的越战,确实颇有可圈可点之处。但以美国大学生为主的反战运动,也并非绝对的真理在手、正义在胸。用战争解决意识形态分歧,是荒诞的;反过来,籍意识形态来破坏战争,也同样荒诞。因为美国的反战学生只不过是满足了他们自己的人道主义的道德感和相对于政府的优越感,但对于处在专制集权下的越南民众来说,他们却并不承担解除其苦难的责任和义务。反战运动抗议屠杀越南平民,但这种抗议的真正获益者,却与其说是越南民众,不如说是越共的专制政权。由此可见,这里的悖论在于,一方面是想用战争解决意识形态问题,另一方面却是以反战运动构筑了又一种意识形态。在两种意识形态的夹击之下,作为民主国家的美国当然只能败北。倘若明白了这样的历史真相,那么《军规》的媚俗便一目了然:迎合了反战的意识形态。

  同样具有纽约街头气息的小说,凯路亚克的《在路上》并非媚俗,而是寻找,一如《麦田守望者》,寻求人生的另类可能性。但是,《军规》没有那样的寻求,完全沉缅于调侃的快感,并且像百老汇舞台上的歌舞剧表演那样,期待观众的掌声如雷。《军规》成功了,轰动一时,就连小说标题都变成一个著名的成语。作者的媚俗无意间媚到了点子上:战争原来可以写得像迪斯尼作品里的米老鼠一样的好玩,或者写得像百老汇舞台上的歌舞剧那么好看。

  不过,倘若换一个角度来看的话,小说所说的第二十二条军规,也确实意味深长:

  只有疯子才能获准免于飞行,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但你一旦提出申请,恰好证明了你是一个正常人。

  由于该军规的悖反性和趣味性,《军规》叙说的故事或描写的人物真实与否变得不重要了。似乎有荒诞的军规垫底,其余的一切全都变得极其幽默。虽然凡人无法真的扮演上帝,但有人从上帝的角度幽默一下战争,无疑具有强烈的审美效果。这与德国作家格拉斯的《锡鼓》从孩子的视角审视战争,异曲同工。此乃《军规》作为小说艺术的审美价值所在。因为借上帝的眼光审视一下战争,虽然是扮演的,也有助于平息世人之于战争的狂热。作者一时的媚俗冲动,因此获得了理性的永恒。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军规》之于有打仗冲动的年轻人乃是必读之作。而这部撒谎小说的虚拟真实,也就这么产生了。儿童需要迪斯尼,血气方刚想打仗的年轻人应该有《军规》助其降温。《军规》因此获得了连作者都可能意想不到的经典意味。

  至于记者出身的海明威,其小说很容易给人一种美国牛仔的印象。但是事实似乎并非如此。影片《摩登人群》(“The Moderns”)塑造的海明威形象,是恍惚的,很不强悍的,又不无幼稚的。在斯泰因夫人的沙龙里,海明威跻身于一群艺术家之中,并不显眼。但这可能就是更加真实的海明威,也吻合其小说叙事背后的作者身影。

  从海明威小说里看出,作者对女性的阅读,通常流于浮光掠影。海明威诸多作品里的众多女性形象加到一起,可能还及不上福克纳短制《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玖瑰花》里的女主人公那么令人印象深刻。而在阅读女性上的缺乏敏感,与海明威于世事的浅尝辄止又是对称的。海明威写斗牛,只是一个观众而已,却了无斗牛士的临场体味。海明威写战争,也只是一个记者的观察,没有在枪林弹雨里的切身体验。

  因此,海明威在《永别了,武器》里的结尾与其说是深刻的构思,不如说是草草了事的敷衍。因为海明威很少在爱情故事里发掘人性奥秘,结局是喜剧还是悲剧,似乎都一样。重要的是,不要给自己添麻烦或者出难题。以那部小说的结局为例,倘若凯瑟琳真的生了孩子,亨利马上面临要不要结婚的麻烦。倘若凯瑟琳被敌人的子弹击中,亨利又面对着应该不应该返回战场的难题。亨利在某种程度上乃是海明威的化身形象,亨利的难题无疑也是海明威的难题。权衡之下,海明威索性赐给了凯瑟琳一个难产而死的结局。亨利没有了难题,海明威也轻轻松松地结束小说。

  倘若说,这算是撒谎的话,那么必须补充,绝对是无心的。借用无心快语的成语来形容,海明威那部小说撒了个无心之谎。从这个无心之谎,也可以理解亨利在战争中的实际位置:既去了战场,又在战争之外。这个位置又完全对应于海明威在西班牙内战中的真实情形,好象参战了,其实是个局外人。就作者和人物的这种对称性而言,海明威的小说叙事恰好是绝对真实的:一个局外人写了一个边缘人。战争是若即若离的,爱情是云里雾里的,那个女人更是转瞬即逝的。写完这部小说,海明威马上可以如释重负地投入到人生的另一场经历里,包括邂逅另一个萍水相逢式的爱情故事。此乃《永别了,武器》的真实性所在。

  这样的真实性非常务实,但不会被海勒接受。因为太不好玩了,一点不好笑。要是换海勒写这个故事的结尾,可能会让凯瑟琳生出孩子,接下去是整天追着亨利要结婚,把亨利纠缠得狼狈不堪,就像《军规》结尾处那个举着扫把的女人一样。假如这还不够搞笑,那么再让做了孩子母亲的凯瑟琳返回战地医院,不是继续当看护,而是像《军规》里最擅长撒谎的迈洛似的,去做药品生意。如此等等。

  综上所述,在战争面前,托尔斯泰的姿态是古典的,认真得哪怕迂腐也照样认真。海勒却志在搞笑,怎么好笑怎么写。海明威需要的是轻松,写完一部小说就像记者完成一篇报道,朝总编桌上一扔,转身寻欢作乐去也。这三个人谁最可能撒谎,应该是一目了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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