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8日下午,“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动新型城镇化”研讨会在国家行政学院主楼444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国家行政学院新型城镇化研究中心和中国浦东干部学院金融创新与产业转型决策咨询课题组联合主办,来自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市发改委,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部分高校和地方政府的专家学者30多人参加了会议,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主任兼新型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张占斌、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燕瑛、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周建波、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张秋生、常州市金融办主任于卓人、珠江金融租赁常务副总裁杨博钦等做了主旨发言。
会议围绕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投融资模式创新展开了热烈和富有建设的讨论。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1)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自然过程,但这一过程受到投融资改革滞后的严重制约。当前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大城市病和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不足等问题都与投融资体制改革不到位密切相关。投融资体制改革不到位不仅造成了民间资本参与PPP的积极性不高、城镇化建设资金缺口巨大,而且造成了资金筹集、使用的不透明和低效率等问题,并积累了严重的土地财政依赖症和巨大的地方债务风险。(2)国外投融资经验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美国的SBIC融资担保模式、英国的PPP模式和德国的租赁融资模式对于我国投融资模式创新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如重视城镇化规划与投融资的匹配,重视债券融资形式,鼓励私有部门积极参与等。(3)重视互联网金融对于投融资模式创新和城镇化转型发展的杠杆作用。互联网金融加快了资金集聚步伐,放大了融资规模,降低了融资信贷成本和方式,有利于解决城镇化融资缺口,推动城镇化动力转型、产业发展、就业促进、布局合理化和城乡一体化。(4)投融资模式创新要基金和机制并重,创新“基金+机制”模式。投融资模式创新,一方面要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积极试点地方债,加快地方融资平台建设,促进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解决融资难题;另一方面,要明确政府责任和边界,制定中长期投融资规划,加强对地方债和地方融资平台的刚性约束,加强投融资的规范性、透明性,积极防范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