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最后形态和典型代表,深蕴中国传统法制之经验,具有重要学术价值。6月27—28日,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史研究中心在京举办“《大清律例》国际学术研讨会”,来自美、加、法、韩、瑞士以及中国大陆和港台地区的相关学者汇聚清华园,沟通新知,阐扬学术。
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教授林乾分析了聚众定罪与清代法律重刑化转折的关系,多伦多大学历史文化研究系助理教授陈利介绍了《大清律例》在西方的传播及对西方法律现代化的影响,日内瓦大学东亚系副教授张宁讨论了清代的死刑制度与“法外之仁”——赦免制度的实践。这些研究虽在言说古代,但也具有强烈的当代问题意识。
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教授邱澎生对研讨会做了总结,他赞赏多元化的法制史书写理念,提出要将法律推理与论证和社会文化等外延结合起来,把清律放在全球视野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