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填补了艺术教育评价制度的缺失,有关负责人表示——
社会艺术考级不能直接
作为艺术特长测评依据
中国文化报讯(记者郭青剑)记者获悉,教育部日前印发了《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 《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等三个文件,填补了艺术教育评价制度的缺失。三个文件各有侧重、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印证,分别从学生、学校、教育行政部门三个维度,对学校艺术教育的质量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评价。
当前,社会艺术培训门类很多,一些学生参加了社会艺术特长班培训、艺术考级、艺术比赛等,这些学生和家长很关心参加社会艺术培训算不算“校外学习” ?参加社会艺术考级和艺术比赛的结果能否作为“艺术特长”认定的依据?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负责人表示,关于“校外学习” ,依据《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的文件界定,一不包括学生接受的家庭艺术教育,二不包括学生参加的社会艺术培训机构或个体培训者所组织的艺术培训,而只是指学生“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和展览等”实践性、体验性学习。关于“艺术特长” ,文件明确限定为“在学校现场测评中”展现出来的艺术特长,社会艺术考级、艺术竞赛的等级名次证书等不能直接作为艺术特长测评的依据。对于目前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艺术考级,许多专家学者十分担忧,一是认为功利化倾向严重,以营利为目的;二是认为将艺术教育推向纯粹的技能培养,扼杀学生的兴趣和潜能。这位负责人还表示,特别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某些机构移花接木解读政策文件的不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