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能更好地为企业融资提供服务
互联网金融时代下企业融资问题学术沙龙综述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周国和)央行等十部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为更好地探讨“互联网金融时代下企业融资问题”,由深圳市社科联主办,深圳国信融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中国》杂志协办,深圳市经济学会承办的学术沙龙近日在深圳举行。来自学术界的专家学者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内人士一起从学术、实践的角度对互联网金融时代下企业融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市社科院原副院长黄发玉研究员认为,我们所说的互联网金融并不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简单结合,而是指利用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的金融业态,是“互联网+金融”的格局,由传统金融机构和非传统金融机构组成。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局面的形成,将产生深刻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于企业融资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最近在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的引导下,新开设的企业成爆发式增长,互联网金融为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作用就充分发挥出来了。互联网金融虽然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但我们还是要保持冷静,尤其是风险控制上更不得大意。风险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类,投资人的风险、融资人的风险、平台自身的风险。
南方科技大学教授王怀清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往传统金融业态渗透,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等模式。
“互联网金融模式”——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将对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将出现一个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源配置的特点是:在供需信息完全对称、交易成本极低的条件下,互联网金融模式形成了“充分交易可能性集合”,诸如中小企业融资、个人投资渠道等问题就容易解决,因此最有效率,社会福利最大化。
深圳市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长期从事金融研究的李刚认为,互联网金融的运行结构将与传统金融在竞争中共存,更好地做到坏账率控制,从而设定更低的贷款门槛,实现高效的放款率。
与传统金融业征信体系相比,互联网金融由于数据的丰富真实,其信用评价体系往往更具科学性,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金融机构在对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产生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互联网金融的信息处理与传统金融中介和市场的最大区别,是大数据补充甚至替代传统的风险管理和风险定价,大数据采用量化分析,使风险暴露、违约率、违约损失等指标可比较、可分析,进而使风险定价更为精准。
互联网金融业务基本上由计算机处理,交易平台可以承载海量的供求信息,它依托各类平台积累的中小企业活动数据库,通过对数据进行筛选和分析,通过对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实现中小企业信贷的批量发放。
与会专家学者就沙龙主题进行了充分、热烈的讨论,相信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和相关法律的规范下,互联网金融将会越来越规范,能够更好地为企业融资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