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资讯-详情页

律师进“围城”后,我们还该思考什么

作者:马建红 2015-07-27 11:01

来源:作者博客 所属学科:全部学科

分享:

收藏:

  有一位做朋友的律师曾经感慨“富易贵难”,言下之意是做律师的挣钱虽比较容易,但在社会上并不太受人尊敬;法官们就不一样了,虽然生活清贫些,在法律人圈子里多少还是被当回事的。可也有从法院“出走”后做了律师的法官,对昔日的同事建言,“赶快出来吧,做律师来钱太容易了,还不用提心吊胆被人举报。”这真应了钱钟书先生的话,“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不过,从当下的情况来看,想走进法院这座“围城”的律师不多,动了走人心思的法官却不少,这是司改的顶层设计者们始料不及的。

  当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商建刚被确定为上海市二中院三级高级法官拟任人选的公示发布后,自然就引起了法律界的一阵骚动。综合各种报道来看,商建刚无疑是一位成功的律师,“他一年为律所创收千万”,于是就有了个“千万律师”的头衔。他的由律师转行法官,也就意味着放弃了“千万”的收入,尽管这“千万”的损失不知是他的还是律所的,也不知道是一年的还是一生的。对商律的进入“围城”,人们看法各异,点赞者认为他放弃高收入是“为了心中的法治理想”,质疑者则认为他是在挣足钱后,又“把头拱到了法官的槽子里”,而且“抢占”的是许多基层法官一生都无法企及的三级高级法官职位,这让安贫乐道(法治之道)的法官们情何以堪!笔者无意评析各种议论的是非对错,只想讨论几乎大家都忽略了的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商律够不够资格做一名法官?或者说,做法官需要有什么样的条件和品质?

  窃以为,当身着律师袍,奔波、穿梭于全国各地法庭中舌战群雄的商律师,成为一名端坐于某个固定的法庭上,身着法官服,用法槌为案件“一锤定音”的商法官时,实际上意味着商建刚作为一个法律人的角色的置换。它涉及到职业伦理的冲突、学识运用的重新定位、思维模式及工作方式的变化,这对任何步入中年的个人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考验,仅有理想也是不够的。

  “品行端正”是对各类从业者最基本的要求,在法律界,它会以法官或律师职业伦理的方式呈现出来。法官与律师都服务于社会的公平正义事业,只是律师的职业伦理要求他以实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目的,正如美国著名律师艾伦·德肖维茨所言,“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全力以赴代表当事人的观点,是律师的职责所在”。律师的“品行不端”,不在于你明知被告有罪还替他辩护,而在于你收取代理费却不能为当事人进行积极有效的辩护,在于你为了个人的私利而“挑词架讼”,在于你以非法或不道德的手段请托、勾兑,干扰正常司法。与此不同的是,法官的职业伦理要求“主持正义,一视同仁”。在庭审中,给予原、被告同等待遇,无偏见地审视各方提供的有利且有力的证据,依据自己的内心确信,做出符合公平正义的裁决。律师转行后的职业伦理差异正在于此,从维护自己代理的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到顾念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需要一个过程。

  在专业学识方面,由于我国的基础法律教育,对日后从事任何法律职业的人都一样,而司法考试也为从事法官和律师设置了同样的资格要求,所以二者在这方面的基础具有同一性。不过,律师职业的“自由”,使其有机会选择自己感兴趣或擅长的领域,成为某一方面的“知名律师”,像商律师这样在知识产权领域可以有所施展。而司法权本身的被动性,也决定了法官职业的被动性,在法院内部虽有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的分工,但也仅是大体而言,当事人提起的任何案件纠纷,都需要法官做出裁决,相比较刑辩律师、知产律师,法官更类似于一个“通才”或“全才”,专业知识和一般学识在司法审判中的运用,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官只有“熟悉经济和社会,熟悉大量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才可能顺利地“穿过错综复杂”,这也是律师转行所面临的问题。

  此外,法官和律师虽都要有“法治思维”,但具体到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上仍有很大不同,如果说律师是做论述题的话,法官就是在做选择题。做论述题可以顺着自己的思路,根据已有的事实、证据、法律,推导出符合自己当事人利益的结论;法官做选择题则必须在诉讼双方给出的事实、证据、法律中进行分析、比较、辨别、权衡,选择符合公平正义要求的结论,还要说明做出选择的理由。这就要求法官必须具有一定的鉴别、判断能力,而判断力则非有长期的实践和训练难以养成。在法律人耳熟能详的“法官与国王”的故事里,心血来潮的英国国王詹姆士一世突然想去审个案子,认为法官没有什么特殊的,自己和其他人都能像法官一样推理,而大法官柯克则以法律的专业化应对,“请允许我提醒陛下,与您臣民的生命或继承、货物或财富有关的诉讼案,不是依据自然理性来断定的,而是由人工理性和法律来断定,而且法律是一门艺术,在一个人熟知法律之前,需要长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柯克的话并未使国王打退堂鼓,然而,在听审了一些案件后,詹姆士却不得不放弃了,“仅听取一方的意见,我能很好地胜任,但听取双方意见之后,我的天,我就不知道谁是对的。”作为一名法官,做选择题是每天的日课,而且你的选项会由当事人通过是否上诉来进行评判,会有社会舆论的声讨,还会有来自同行的评价(上诉后的维持原判或改判或发回重审),养成深邃的洞察力,对案件做出精准的判断,这也是转行律师所必修的功课。

  一个成功的律师,距离合格的法官只有一步之遥,律师被任命为法官后,只要假以时日,法官的队伍中又将增加一位精英。只是我们定义“成功律师”的标准似乎还有所欠缺。对于商律师,我们只知道他为律所创收千万,至于说他办过哪些有影响的案件,在这些案件中他的法律观点是什么,凡此种种,一概阙如。假如在遴选“公示”中,能向公众展示他这方面的优长,定会更有说服力。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