郜艳敏事件就这样闯入人们的视野:1994年被拐,2007年被评为“2006年感动河北年度人物”,2009年,此事被改编成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时光轴清晰地表明距离事件初始状态已经21年,一向讲求时效性原则的新闻却选择报道这样一个“陈麻烂谷子”,那么问题在哪里?其实,“被拐卖妇女”和“最美乡村女教师”这两个关键词足以吸引媒体的眼球。这两个词以一种奇异的组合方式聚合在同一个人身上,也不负期望地引爆了热点。
一、惩恶何处寻
该事件本可以成为惩恶扬善之典型,之所以引起人们的不平,主要就在于惩恶和扬善在这件事中失衡了。“惩恶扬善”从字面看,惩恶或扬善最终都是为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如一枚硬币的两面,少了任何一面都无法实现目的。公民权利让渡而成国家之权,这种让渡是为了获得更多的保护。我所理解的惩恶,更多的是一种国家的义务,用法律来规制恶,保障人权,这也是法律存在之意;扬善既是惩恶的目的,也是法律之旨。人们之所以喜欢看惩恶的戏码,无非在于惩恶的存在意味着实质正义得到实现,国家履职了。扬善则表现为社会对善行的鼓励,更多的是民众自力救济的一面得以彰显,却突出不了国家在其中的作用,因此扬善难以具有这样慰众心的效果。况且扬善过了头只会沦为夸张而滑稽的戏剧表演。
回到郜艳敏事件,无论是现实还是已被改编的电影,似乎怎么看都是一个欢喜大结局。然而问题就在于此,从头至尾都没有惩恶的影子。拐卖妇女的罪行没有被追诉,我极力寻找着惩恶缺失的合理性:首先,该罪没有被追诉,是因为不告不理?然而理智告诉我拐卖妇女罪是公诉罪,侵害的是国家的安定秩序。按照刑法中的量刑规定,该罪属于一种重罪,不告不理败下阵来;其次,郜艳敏的宽容可以成为该罪的免责事由?刑法只规定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作为免责事由,受害人的谅解只在刑事和解中有所涉及。再者,该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拐卖妇女罪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因而追诉时效为20年,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然而当前任何有关拐卖者的信息都没有,无法判断时效是否已经经过。同时,若郜艳敏在追诉期内控告,公、检、法应立案而不予立案的,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而真相已未可知,拐卖妇女罪的追诉时效成为了未解之谜。或许追诉时效已过只勉强能解释郜艳敏丈夫等这些收买人被免予处罚的事由。最后,拐卖妇女罪没有被追诉,就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死了。到这里不免词穷,无法找到更好或更多的理据来为不惩恶的合理性辩护。信仰是法律的生命,法律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才是法律应有的态度,信仰才有可能。
惩恶更能扬善,每个人得到自己应有的地位才是正义,任何一面残缺都不是正义。都说“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即使正义迟来那也是正义,因为它毕竟是来了,在这里正义却永远地缺席了。
二、扬善的尺度
最美的教师当然很美,其爱心或真情固然值得赞扬,但被拐妇女成为最美教师这件事本身真的值得彰显么?首先是这“感动河北”,甚至是感动中国又如何?伤害已经造成,妇女被拐的事实就像脸上的胎记,不是一点廉价的化妆品就可以遮掩的,何况奖励便可以免去罪责么?2007年,郜艳敏捧着奖牌孤零零地回去了,透过这个奖牌仿佛能看到一种高高在上的态度。在以后的日子里,不仅仅是对孩子的爱,还有这“感动河北”的奖牌都是压在她身上的十字架,会永远地将她钉在这个给她伤害和痛苦的地方。是的,成为明星的她,于家中丈夫不敢打她,在乡村内乡亲不再歧视她,她用努力才换来一个普通妇女应该有的最基本待遇。而在那些破落乡村的角落里又蜷曲着多少同样甚至更痛苦的灵魂?而对于郜艳敏自己,一个被强暴和拐卖的女人,即使这个社会越来越开放,风评也不会太好。这种扬善的方式打破了她的生活,曝光了她不愿提起的过去,践踏着她的隐私。对这样一个特殊的存在,人们的关注和进行区别本身就足够令人难受了,标签只会越来越深。我想纯善如她,留在这个痛苦的地方只能是为了孩子,那么这种扬善真的是她想要么?或许没有人会在意。
其次,是这叫做《嫁给大山的女人》的电影。电影扬善的出发点是好的,然而对其表现手法我却不太能理解。一来电影里都是良善之人,连一个反派都没有,即使纯善如《白雪公主》,其中尚有恶毒的后妈角色,这部电影岂不是比童话更童话,不符合常理。二来,如果要突出人物的善,以反衬手法,以德报怨的效果、好人之善不是才愈加彰显?三来作为改编作品,这部电影是不是也得尊重下现实这一原作者?如果说是通过电影人物塑造来淡化恶而突显被拐妇女人性之伟大,出于对受众情绪暴涨的担心,其实毫无必要。所谓公道自在人心,在这个愈开放的社会,我们更应该相信民众自我价值判断,而不是以曾经践踏过善、却被粉饰的恶来糊弄,这不是一个自由社会应有的态度。就像悲剧是一种撕碎的美,却比喜剧有着撼动人心的力量。我们需要看到那些丑恶,因为这就是现实,会让我们的心更坚强,会激起我们心中的善,让我们更团结地去对抗这一切丑恶。
三、边缘的需求
该事件中还有一点不能忽略的是,最美教师不是一个通过正常招聘途径或者政府支援性政策进入教师行列的,而是一个被拐妇女,是一个来自罪恶的偶然,全村竟然找不出一个初中以上文化的人来承担教育之责,可想而知该地的教育资源到底匮乏到何地步了。最美二字撕开的却是农村教育的丑陋一面,是打在当地政府乃至国家脸上一记响亮的耳光,也是流淌在我们心上的泪水。何其心酸!2012年,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就强调要特别关注乡镇以下的村小、教学点的师资建设。可目前像郜艳敏所在的农村一样的地方仍然不在少数,这些地方需要的不仅仅是领导或大众关注的目光,那叫看客或围观;不仅仅需要白纸黑字的纸质文件,那叫纸上谈兵。他们真正需要的是实打实的资源物质和人才。
也许作为女同胞,被这则消息深深地刺痛,我有点出离愤怒了。但我想,网络也让这事及背后的意味变成了暴雨离花针,扎在了更多人的心上。时过境迁,新闻上她教孩子的侧脸和微笑那么美,可心中的伤痕又该如何修复?恐怕最好的医生在这些伤痕面前都无能为力。世界从没有什么感同深受,无法体会到她当时的那些无助心酸或痛苦的程度,但心里的痛感却是真实的。庆幸的是她用爱给所有人上了一课,也给我们喝了一碗纯正的心灵鸡汤。
最美教师是真美,我相信有很多人关切着个体的生命和国家的命运。作为一名年轻的法律人,我更热切地期盼着这个法治国家的成长。其实经济、政治或法律,这些最终都是为了民众幸福的生活,这才是以人为本的真谛,不是么?
(最后的最后,说些也许并非题外话的话:现实有时难免冷酷,可我们的心却始终温热。无论存在多少评判之声,这个国家都是我们血脉里无法割舍之念,我们只是想要一份更真实的美和善)
作者朱启骞,点击学术名片,可与作者在线交流;壹学者观点集萃栏目欢迎投稿,投稿邮箱:yixuezhe@rucdm.com,点击联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