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境资源法治建设
日前,由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上海财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主办的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201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在上海财经大学开幕。
与会专家认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国共产党从我国基本国情及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也是中国共产党为我国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定的发展目标。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的《环境保护法》被誉为“史上最严环保法”,该法的修订通过不仅是对我国所面临的生态环境危机的法治回应,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教授指出,新环保法为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法律监督、加大查处力度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环境资源法治建设在环境执法理念和思想方面还有待提高。在执法过程中,需要重点解决“钱”和“权”两个问题。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叶榅平认为,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权能既具有传统所有权权能的共性,也具有显著的特殊性。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权能的体系完善,必须充分彰显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内涵、属性、价值和功能,使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契合来自促进自然资源有效利用和维护国家所有权公共福利的制度价值和社会需求。(王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