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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在遵义师范学院举行

2015-08-04 16: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所属学科:法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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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曾江)7月29-30日,第十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在遵义师范学院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山大学与遵义师范学院共同举办。参加本次会议的代表有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中山大学、兰州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苏州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台湾阳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两岸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150余人。开幕式由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副所长熊明辉教授主持,遵义师范学院吴次南校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主编刘作翔,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主任蔡中孚分别致词。

会议现场。图片由会议主办方提供

  本次大会的主题是“法治中国与法律方法”,与会学者围绕会议主题展开了讨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作翔、中南大学教授谢晖和中山大学教授徐忠明分别作“党纪与国法不能混同”、“论立法与制度修辞”、“明清时期的法律修辞与法律论证”的报告。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胡玉鸿、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和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副所长熊明辉分别就公正司法和司法公信力的关系展开了讨论。熊明辉教授给出了一个从优质司法论证、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公正审判到公正司法以及司法公信力的基本理论架构。与会学者就大会发言展开热烈讨论,取得了丰硕成果。

 

  在闭幕式上,熊明辉代表论坛向遵义师范学院图书馆捐赠图书。重庆大学副教授贾焕银作本次大会学术总结,他对本次会议的学术总结为,第一,虽然它依然懵懂,但却深度关注现实,法律方法的现实性面向得到多角度多层次的展示。第二,虽然远非自觉,但其也开始言说历史,法律方法的本土性面向即将破茧而出。第三,最要紧的,是它必须要长大,法律方法基本理论问题依旧扛起本次会议的大旗。兰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刘志坚教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胡玉鸿教授、遵义师范学院副校长颜永强教授相继在闭幕式上致词。

  本次会议由遵义师范学院科研处、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中山大学法学院承办,遵义市律师协会、贵州省仁怀市方园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贵州省茅台集团协办。据介绍,全国法律方法论坛是国内法律方法论领域最高级别会议,最早由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威海)、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浙江大学、苏州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法学院和相关机构共同发起。迄今为止,发起单位陆续扩展到北京理工大学、复旦大学、重庆大学、中南大 学、华东政法大学、黑龙江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黑河学院、河西学院等诸多高校的法学院或相关机构。

 会议展板。图片由会议主办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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