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建设要引导价值认同
中国社会科学报威海8月3日电(记者张清俐)8月1—2日,由中国伦理学会、山东省伦理学与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基地共同主办,山东大学(威海)马克思主义教学部承办的“传统文化与道德治理”学术研讨会在威海举行。
学界往往强调,自觉的道德行为以价值认同为基础,而忽略他律因素的影响。苏州大学哲学系教授庄友刚认为,不能因为道德活动是主体自觉的行动就否认道德的他律性特征,从特定的角度来看,道德的他律性是必然存在的,事实上,当我们强调舆论、传统等因素是道德调节的重要力量的时候,就已经肯定了道德的他律性。
道德治理是现代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而迫切的任务。“道德治理是对道德失范和道德缺位问题所进行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建设活动。”庄友刚表示,进行合理、有效的道德治理必须突出道德治理的他律性作为其方法论基础与逻辑前提。道德治理的根本要义就在于以各种他律性因素或手段来控制、减少和防范各种非道德行为的发生。现实的道德治理实践需要围绕这些理论基础和依据来寻求突破思路。
庄友刚也强调,道德发展和道德运行的根本机制还在于不断从他律走向自律。只有获得了主体的价值认同,主体才能在最深层、最长远的意义上保持其道德行为。因此,道德建设不仅是要造就社会的道德行动,在更高级的要求上更要引导社会的价值认同。
另外,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侯衍社认为,加强官德建设是一项严峻课题,应将官德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加以推进,其中三条基本的建设路径是:以领导干部的自我道德修养为内在动力;以法律和制度约束为根本保障;以群众和舆论监督为基本条件,三者协同并进,形成一个加强官德建设的有机系统,并带动整个社会的道德进步。